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政策制订完成
发布时间:2017-09-08 点击数:次
为积极应对拆违和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集体经济带来的影响,根据区领导有关工作要求,我委和区农委会同区财政局、区规土局、区经委、区国资委、区房管局等部门,在广泛调研摸底、专题研究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完成了《嘉定区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日前经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近期正式下发执行。
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政策框架为“1+3”,包括一个指导意见即《嘉定区关于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嘉定区关于做强做实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办法》、《嘉定区关于完善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的若干规定》和《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任务分工表》三个附件。政策力求通过加强政策聚焦和机制创新,以增强财政托底保障为基础,以增加经营性物业为核心,以增进农村集体资产经营效益为方向,2018年,实现全区村级组织公共服务管理基本运转经费全面保障;2020年,实现全区经济欠发达村全面消除,实现全区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经营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走出一条符合嘉定现代化新型城市特征的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