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区人才储备计划”人才公寓协调会

发布时间:2017-11-14 点击数:

10月31日,我委参加了区住房公司召集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房管局、区建管委等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嘉定区关于实施优秀大学毕业生储备计划的试行办法》(嘉委办发﹝2017﹞38号)文件精神,讨论研究筹措落实60套人才公寓装修立项、招投标、资金保障等相关事宜。会上,我委就立项前置条件、法人主体要求作了指导,并提出相关建议方案,以利于住房公司按区委区政府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