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崇明区发改委开展生态、节能和低碳工作培训及调研
发布时间:2017-06-30 点击数:次
根据《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本市第二批低碳社区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7】47号),为做好嘉定区相关创建申报工作,近期,区发改委组织各街镇和相关委办赴崇明区发改委开展生态、节能和低碳工作培训及调研活动。崇明区作为首批低碳发展示范区之一,向我们介绍了创建期间开展的主要工作:其结合风电场建设,鼓励建设单位开展碳汇交易;加大循环经济发展力度,印发《崇明县“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启动区级层面节能减排政策研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区节能低碳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拟设立区级层面新能源专项基金,基金资金由风电企业筹集,通过统一管理,开展惠民工程,让百姓共享新能源发展成果。此次调研,实地踏勘了中华鲟保护区、泰森农场、风电场、宁昕林、崇明区规划馆等优质项目,并与崇明区发改委开展了深入交流,学习了《崇明县“十三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崇明区的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