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2023年区级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自评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14 点击数:次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区级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工作评价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4〕58号)要求,我委牵头各部门、各街镇切实做好年度本区碳达峰碳中和节能自评工作,认真对照《2023年度各区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工作评分标准》,汇总整理各评价指标鉴证材料,形成节能工作评价自查报告上报区政府,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材料上传。下一步根据市发展改革委考核工作安排,做好材料补正及现场迎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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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区级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工作评价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4〕58号)要求,我委牵头各部门、各街镇切实做好年度本区碳达峰碳中和节能自评工作,认真对照《2023年度各区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工作评分标准》,汇总整理各评价指标鉴证材料,形成节能工作评价自查报告上报区政府,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材料上传。下一步根据市发展改革委考核工作安排,做好材料补正及现场迎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