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031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19年01月29日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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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政务公开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发改委网站(http://www.jiading.gov.cn/fagai)上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电话:69989815。
一、政务公开总体工作情况
2018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咨询服务等工作均顺利开展。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我委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的公开透明度。
(一)基础工作开展情况
1、坚持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为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权力运行透明度,我委在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律师咨询环节的工作紧密度,确保各个环节有序开展、各项资源有效利用。为不断更新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我委重新修改制定了《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规范》。
2、加强业务培训,按时报送各类数据材料。我委负责政务公开的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员积极参加区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不断加强公开意识、夯实工作基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此外,在重新修改制定完成委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后,及时召开相关培训会议介绍该工作规范,进一步夯实委内政务公开工作。与此同时,在强化业务工作的基础上,按时、按要求报送每季度统计数据、重点工作和要点的推进情况,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录入相应统计数据。
3、把握公开原则,严格规范主动公开流程。一是深化门户网站公开内容。及时维护网站内机构设置的各项内容,做好财政性资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的公开工作,定期更新我委工作动态、信息简报、价格监测、各部门文件、政务公告等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及时编制年度报告、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时,按要求及时更新“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文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专栏。在此基础上,我委借鉴市发改委网站各项审批内容的公开形式,增设立项审批、可研审批、备案等相应信息公开栏目,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加深公开层次。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发文程序。全委上下严格按要求执行发文流程,在发文前必须填写《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单》并选择相应公开方式、文件类型、涉密等级;再经拟稿人、核稿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签字审核后盖公章,有会签单位时还需会签单位相应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最后由办公室印发。三是有效移交主动公开公文。每月按时、按规向区档案局和区图书馆移交当月主动公开的公文、梳理当次移交的文件汇总目录及《嘉定区信息公开信息报送审查表》,并做好相关汇总归档工作。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制定发布规划计划,助推相关信息公开。一是制定完成《嘉定区全力响应“上海服务”品牌构筑服务综合竞争力新优势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并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二是“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通过问卷、座谈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民主党派代表对中期评估报告提出意见建议。三是积极向《嘉定报》供稿,提供了今年1-3季度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
2、结合网站平台情况,配合推进项目公开。根据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委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开审批制项目、核准制项目、节能审查办理告知单,以及申报材料清单、审批依据、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等。同时,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在嘉定门户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改版后,我委第一时间完成填报首批试点项目的公开信息。
3、建立健全信用机制,搭建平台共享公开。一是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红黑名单制度,持续拓展信用应用领域,建立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奖惩案例报送机制等,同时,通过改造升级“信用嘉定”平台,对信用联合奖惩典型案例进行公示。二是完善数据对接。通过开展数据补录工作,扩大数据来源范围。同时,完成区信用平台与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区实有库、区法人库的通道对接。待信用平台改造升级完成后,将实现与“双公示”信息栏目的对接并通过“信用嘉定”平台对外公示。
4、强化价格监测管理,清理公开收费目录。积极开展超市民生商品的晒价公开工作,每周通过《嘉定报》、嘉定电视台、嘉定官方网站、“嘉定发布”等媒体,对63种主副食品价格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每个工作日在区发改委网站、“嘉定物价”微信平台上公布当日主副食品零售、批发价格,每月发布1至2次超市民生商品的晒价等信息。此外,还对嘉定区自来水公司2017年经营成本、大众出租车途安车型运价成本、南翔老街檀园景区经营成本开展了成本监审工作。同时,在市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上海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中授权区级政府定价的项目范围内,对本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制定了《嘉定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主要有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和机动车停放收费两项。经区政府同意后,在区发改委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并适时进行调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相关文件制度,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6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重点在财政资金、项目审批、价格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财政资金公开。一是公开部门预决算,公开发改委及下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决算和2018年预算编制说明。二是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发改委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同时,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核相关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公开项目审批、核准信息。按照2018年区政务公开重点任务的要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嘉定门户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改版后,我委第一时间完成填报首批试点项目的公开信息。同时,在发改委门户网站新增项目审批栏目后,及时公开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核准、节能审查意见等信息。
3、推进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按照工作要求,我委及时在发改委网站的信息公开下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经查找审核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对于我委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动公开办理结果。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通过加强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公开”、“通知公告”等专栏,方便市民查阅我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建立和细化公开栏目,包括财政资金、政府文件、公告、价格监测、项目审批等政府信息。
2、加强基层信息公开查阅点衔接。除我委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外,还依托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场所,向市民提供咨询、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等服务。
3、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微信平台。在“嘉定物价”微信公众平台中设置“价格政策”、“涉民价费”、“主副食品”、“超市晒价”、“监测资讯”等目录,做到实时更新,实现一天内多栏目多信息同时发送,不仅提升了信息公开服务水平,也保障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数在2017年下降的基础上持续下降,但申请内容仍主要涉及项目审批类信息、收费和价格类信息两方面。
(一)申请情况
我委2018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同比下降50%,其中当面申请2件、网络申请3件、信函申请1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完成答复数6件,同意公开答复数2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2件,均将答复告知书送达申请人。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8年,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件。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委政务公开工作虽有序推进,但仍存在需进一步改进与提高的方面: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除主动公开机关文件类信息外,还应进一步挖掘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水平及服务能力需不断提高,要始终坚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处理,借助律师顾问,有效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准确度和严谨性,从而提高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满意率。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不断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借助多平台多渠道,持续拓宽信息公开领域,加强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全面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责任主体;不断强化规范处理信息公开申请的业务水平,依法、合规、高效完成答复工作。尤其是针对发改委网站的信息公开栏目下新增的项目审批栏目,做到主动、及时、准确的公开相应审批结果;并及时发布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等,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不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提高行政行为和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9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9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9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3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2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0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0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9 |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24日
2018年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