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2301000201800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年03月08日 | 文 号: | 嘉发改价〔2018〕8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发改价〔2018〕8号关于同意调整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学校民办斌心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嘉定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学校、民办斌心学校调整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收悉。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我委对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学校、民办斌心学校两所学校进行了成本监审。依据成本监审结果,并综合考虑本区民办学历教育现状和各校的实际办学情况,经研究,同意对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学校、民办斌心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一、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 460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50000元;住宿费调整为每生每学期5000元。
二、上海民办斌心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 75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8000元;住宿费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
上述收费标准自2018学年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的收费政策。请你局加强落实,督促各有关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价工作平稳实施。
特此函复。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