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2301000201702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年08月18日 | 文 号: | 嘉发改价〔2017〕1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发改价〔2017〕15号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嘉亭荟停车场(库)收费标准的批复
上海嘉亭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嘉亭荟停车场(库)调整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沪价管(2015)10号和嘉府办发(201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核定该停车场收费标准如下:
1、地下停车库:小型车7元/小时。
2、地面停车场:小型车5元/小时。
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超过1小时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收费标准相应减半,超过8小时至24小时内按8小时计。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超过部分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请严格划分普通停车位和P+R停车位的管理,P+R停车位收费按市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执行。
本批复自2017年8月18日起执行。原《关于核定嘉亭荟生活广场停车场(库)收费标准的批复》[嘉价(2014)14号]同时予以废止,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