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A2301000201701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年03月14日 文 号: 嘉发改价〔2017〕4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发改价〔2017〕4号

关于同意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等6所学校调整和核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的复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14 浏览次数: 【字体:

嘉定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等4所学校调整核定学费和住宿收费标准的函》、《关于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学校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的函》和《关于上海嘉定区世界外国语学校(筹)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的函》收悉。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定价目录》规定权限以及对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等5所学校的成本监审结果和嘉定区世界外国语学校的成本测算,结合本区民办学历教育情况并综合考虑各校的实际办学情况,经研究,同意对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等6所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标准进行调整和核定,具体如下:

一、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02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1500元;

二、上海市民办嘉一联合中学

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1500元;

三、上海市民办远东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02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1500元,高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2000元;小学、初中国际教学班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8000元;住宿费暂不调整;

四、上海嘉定区怀少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75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8500元;

五、上海华东师范大学附属双语学校

核定小学阶段学费标准每生每学期340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40000元;住宿费收费标准每生每学期3000元;

六、上海嘉定区世界外国语学校

核定初中阶段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4000元,试行期二年。

上述收费标准自2017学年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政策。请你局加强落实,督促各有关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价工作平稳实施。

特此函复。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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