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WA2301000201600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16年03月24日 | 文 号: | 嘉价(2016)3号 |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价(2016)3号上海市嘉定区物价局关于核定上海市嘉定民办斌心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上海市嘉定民办斌心学校:
你校《关于上海市嘉定民办斌心学校2016年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上海市定价目录》(沪发改价督〔2015〕1号)的有关规定,依据对你校的成本监审结果,结合我区民办教育情况并综合考虑你校办学实际情况,经研究,核定你校小学阶段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500元;初中阶段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60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元。
上述收费标准自2016学年起执行,请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物价局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