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230100020160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6年02月15日 | 文 号: | 嘉价(2016)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价(2016)1号上海市嘉定区物价局关于核定轨道交通11号线嘉定西站停车库收费标准的批复
上海新城万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定轨道交通11号线嘉定西站停车库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轨道交通11号线嘉定西站停车库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根据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共停车场(库)机动车停放收费的通知》(沪价管〔2015〕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核定该停车库收费标准如下:车辆停放首小时10元, 停放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超过1小时后以半小时为计费单位,收费标准相应减半;超过8小时至24小时内按8小时计;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超过部分按上述标准重新计费。
轨道交通11号线嘉定西站停车库作为公共换乘(P+R)停车场(库),收费标准按市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收费。
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经营企业可降低收费标准。实行长包车位的计费由承租双方在上述收费标准内协议收取。
本批复自2016年2月15日起执行,请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上海市嘉定区物价局
二〇一六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