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2301000202300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年07月31日 | 文 号: | 嘉发改价〔2023〕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发改价〔2023〕9号关于同意调整和核定民办嘉宜初级中学等七所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嘉定区教育局:
你局《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核定上海市民办嘉宜初级中学等七所民办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收悉。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定价目录》《上海市民办中小学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对上海市民办嘉宜初级中学等七所民办学校进行了成本调查。依据成本调查结果,并综合考虑本区民办学历教育现状和各校的实际办学情况,经研究并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对上海市民办嘉宜初级中学等七所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和核定,具体如下:
一、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
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9250元。小学阶段学费标准不做调整。
二、上海市民办嘉宜初级中学
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9250元。
三、上海市民办远东学校
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9250元;高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1600元;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3600元。小学阶段、小学阶段双语班、初中阶段双语班学费标准不做调整。
四、上海民办华曜嘉定初级中学
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7800元。住宿费标准不做调整。
五、上海嘉定区世外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390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43000元,住宿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5200元。
六、上海嘉定区民办华盛怀少学校
高中阶段学费标准核定为每生每学期80000元,试行三年。
七、上海华旭双语学校
小学阶段、初中阶段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不做调整。
上述调整和新核定的收费标准自2023学年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政策。请你局加强落实,督促各有关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定价工作平稳实施。
特此函复。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