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A23020002021095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生效日期: 2021年07月19日 文 号: 嘉发改节能〔2021〕4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部门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发改节能〔2021〕4号

关于上汽集团技术中心自主品牌研发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二(第一阶段)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发布时间:2021-07-19 浏览次数: 【字体:

项目名称上汽集团技术中心自主品牌 研发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二(第一阶段)
审批文号嘉发改节能〔2021〕4号
审批文件关于上汽集团技术中心自主品牌研发中心能力提升项目二(第一阶段)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批复时间2021/7/19
项目法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编码310114132******5020201D3101005
审查意见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经评审复核,该项目年用电量3124.85万千瓦时,年用天然气量23.23万立方米,年用水量13.97万立方米(不计入总能耗),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098.24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当量值取1.229吨标准煤/万千瓦时)或9257.37吨标准煤(电力折标系数等价值取2.88吨标准煤/万千瓦时)。项目公建部分单位面积综合能源消费量11.87千克标准煤/平方米(电力折标系数当量值取1.229吨标准煤/万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