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2301000201900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年09月01日 | 文 号: | 嘉发改价〔2019〕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部门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发改价〔2019〕3号关于同意核定和调整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等五所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嘉定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等三所学校调整核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关于上海嘉定区世界外国语学校核定学费收费标准的函》和《关于上海嘉定区怀少学校调整核定中学学费收费标准的函》收悉。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海市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我委对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上海市民办嘉一联合中学、上海市民办远东学校、上海嘉定区怀少学校和上海嘉定区世界外国语学校等五所学校进行了成本调查。依据成本调查结果,并综合考虑本区民办学历教育现状和各校的实际办学情况,经研究,同意对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等五所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和核定,具体如下:
一、上海市民办桃李园实验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30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5000元。
二、上海市民办嘉一联合中学
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5000元。
三、上海市民办远东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3500元,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5500元,高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6000元;小学、初中国际教学班学费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2000元;住宿费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500元。
四、上海嘉定区怀少学校
初中阶段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15000元。
五、上海嘉定区世界外国语学校
小学阶段学费标准核定为每生每学期32000元,试行二年;初中阶段学费标准核定为每生每学期36000元。
上述收费标准自2019学年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政策。请你局加强落实,督促各有关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调价工作平稳实施。
特此函复。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