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安汽车隔音毡改扩建厂房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审批文号: 嘉发改节能〔2023〕23号
审批文件: 关于新安汽车隔音毡改扩建厂房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批复时间: 2023/10/18 0:00:00
项目法人: 上海新安汽车隔音毡有限公司
审查意见 :

经评审复核,本项目年用电量651.89万千瓦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801.17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当量值取1.229吨标准煤/万千瓦时)或1862.06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等价值取2.8564吨标准煤/万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