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定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二期) 节能报告(调整稿)的审查意见
审批文号: | 嘉发改节能〔2023〕20号 |
审批文件: | 关于嘉定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工程(二期) 节能报告(调整稿)的审查意见 |
批复时间: | 2023/9/28 0:00:00 |
项目法人: | 上海市嘉定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 |
审查意见 : | 经评审复核,本项目年用电量1479.50万千瓦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818.31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当量值取1.229吨标准煤/万千瓦时)或4226.05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等价值取2.8564吨标准煤/万千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