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定区南翔镇JDC2-0201单元14-02、14-03地块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审批文号: 嘉发改节能〔2023〕9号
审批文件: 关于嘉定区南翔镇JDC2-0201单元14-02、14-03地块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批复时间: 2023/5/12 0:00:00
项目法人: 上海屿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审查意见 :

经评审复核,本项目年用电量653万千瓦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077.99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当量值取1.229吨标准煤/万千瓦时)或2119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等价值取2.8232吨标准煤/万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