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定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二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审批文号: | 嘉发改节能〔2022〕18号 |
审批文件: | 关于嘉定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二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批复时间: | 2022/11/22 0:00:00 |
项目法人: | 上海市嘉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审查意见 : | 经评审复核,本项目年用电量1754.85万千瓦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2156.71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当量值取1.229吨标准煤/万千瓦时)或4954.29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等价值取2.8232吨标准煤/万千瓦时)。该工程单位湿垃圾处理电耗为96.16千瓦时/吨,综合能耗为27.15千克标准煤/吨,低于类似湿垃圾处理项目单位能耗,具有一定的节能性。该项目沼气日发电量约为9.91万千瓦时/天,年发电量为3617.15万千瓦时。经估算,该工程沼气发电可满足厂区生产用电,对嘉定区能源消费增量没有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