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安亭镇于塘路以东、昌吉路 以南地块租赁住房及商业项目

审批文号: 嘉发改节能〔2020〕8号
审批文件: 关于嘉定区安亭镇于塘路以东、昌吉路以南地块租赁住房及商业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批复时间: 2020/8/13 0:00:00
项目法人: 上海隽安置业有限公司
审查意见 :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经评审复核,该项目年用电量506.75万千瓦时,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22.79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当量值取1.229吨标准煤/万千瓦时)或1459.43吨标准煤(电力折标系数等价值取2.88吨标准煤/万千瓦时)。本项目住宅每户年电力消耗3053.51千瓦时,商业单位面积年电力消耗127.95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