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行政服务中心新建工程
审批文号: | 嘉发改社节能〔2019〕1号 |
审批文件: | 关于调整嘉定行政服务中心新建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批复时间: | 2019/1/10 0:00:00 |
项目法人: | 上海市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审查意见 : |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调整节能报告。 二、2017年3月,我委已对嘉定行政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出具《嘉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书》,编号JDJNS******001B,批复内容为:项目年能耗总量2239.33吨标煤,其中年耗电1342.85万千瓦时(折合标煤1650.36吨),年耗自来水7.47万立方米(折合标煤6.4吨),年耗天然气44.81万立方米(折合标煤582.53吨)。 现因项目方案发生变更,新入驻了区联勤网格化中心、区大数据中心等单位,项目用电量、用水量、天然气量均有增加。根据《嘉定行政服务中心新建工程调整节能报告评审报告》,经评估调整后,项目年能耗总量2535.89吨标煤,其中年耗电1579.34万千瓦时(折合标煤1941.01吨),年耗自来水7.95万立方米(折合标煤6.81吨),年耗天然气45.24万立方米(折合标煤588.07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