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安亭镇JDC30401单元12A-03A地块建造普通商品房项目

审批文号: 嘉发改节能〔2019〕9号
审批文件: 关于嘉定区安亭镇JDC30401单元12A-03A地块建造普通商品房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批复时间: 2019/8/22 0:00:00
项目法人: 上海联友置业有限公司
审查意见 :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经评审复核,该项目年用电量701.13万千瓦时,年用新水量为24.77万立方米,年用天然气量为36.30万立方米,共计年综合能耗为1333.59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当量值取1.229吨标准煤/万千瓦时)或2491.15吨标准煤(电力折标系数等价值取2.88吨标准煤/万千瓦时)。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为15.52千克标准煤/平方米(电力折算系数等价值取2.88吨标准煤/万千瓦时,扣除耗能工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