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大众产品中心项目

审批文号: 嘉发改节能〔2019〕5号
审批文件: 关于上汽大众产品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批复时间: 2019/4/22 0:00:00
项目法人: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审查意见 :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经评审复核,该项目年用电量2950.24万千瓦时,年用水量0.80万立方米,年用压缩空气量252万立方米,共计年综合能耗为3727.34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当量值取1.229吨标准煤/万千瓦时)或8598.18吨标准煤(电力折标系数等价值取2.88吨标准煤/万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