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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3年09月02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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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能源装备行业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预申报的通知
根据国家能源局和市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要求,我委于近日启动能源装备行业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预申报工作,以支持内资企业进一步做好能源装备自主化建设。现将项目申报要求及所需材料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须属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能源装备的重点领域(见附件一),主要技术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2.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建设用地已落实,明年可开工建设。
二、所需材料
4.项目建设内容说明(1000字以内);
5.《中央预算能源装备项目填报表》(见附件二);
6.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环评、专利登记证、查新报告等相关文件复印件,以及项目所在街镇政府同意申报的推荐函。
截止日期:2009年12月17日
联系人:沈龙 联系电话:69989888-2218
邮箱:shenlong@jiading.gov.cn
附件:1.中央预算内投资能源装备的重点领域件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