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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3年09月02日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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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本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工业区,菊园新区:
根据市有关部门要求,现就开展2012年度本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支持符合《上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的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包括航运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会展、旅游、现代商贸、教育培训、医疗服务、创意产业等,对该领域中发挥引领作用的重点项目给予适当补贴或贷款贴息。
2、项目单位所申报的项目必须是在建或今年年内开工的项目。产业类、平台类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规划类项目规划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填写引导资金项目申请表和基本信息表(见附件一、二)后,提交电子版文件一份,纸质文件一份。
2、提交相关附件(详见项目申请表中的说明)。
3、提交项目所在地街镇出具的推荐函(需街镇盖章)。
三、时间节点:
请各街镇、管委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于3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区发改委产业科。
联系人:吴炯 电话:69989709 wujiong@jiading.gov.cn
附件二:基本信息表
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