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00044 发布机构: 区发展改革委
发文日期: 2025年02月28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告
关键词: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改革委2024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28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嘉定区发展改革委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发展改革委业务指导下,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4年区发展改革委纳入清单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共2项,分别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项均接入上海“一网通办”平台,实施网上办理,办理窗口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2024年度,区发展改革委共受理行政许可166件,其中企业投资项目核准132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及验收共34件。受理的许可项目均实行告知承诺制并按期办结,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便利办事人员。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为目标,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以加强执法监督、促进全面履职为抓手,不断强化行政执法效能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和监督保障,行政执法质效显著提升。一是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全面落实《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有关规定,建立完善委内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制度和工作机制,认真制定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执法范围、内容、方式、频次以及具体要求;二是科学制定裁量基准,依法切实履行法定裁量基准,对适用案件执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等制度规定。三是涉企检查依法有序,年内我委共开展涉企行政检查9件,全部为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擅自开工建设问题,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9件,行政处罚案件0件。

20241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我委完成96个企业核准项目和867个企业备案项目的在线监管工作实现项目信息在线报备全覆盖。对不符合要求,或能耗超标的项目主动介入,给予申报指导和一对一服务。

2024年底,我委对96个企业核准项目和332个内资企业备案项目开展线下核查工作,随机抽取核查对象,对照项目核准及备案证明,核对项目开工建设情况,形成管理闭环。线下核查遵循问题导向,实地复核真新社区13-05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嘉定未来城市等企业投资项目具体建设情况和相关节能措施,积极听取企业在项目推进、产品研发及运营管理领域的创新实践与宝贵经验,收集了关于项目核准及备案流程中的实际需求与改进建议。

四、改革创新情况

2024年,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继续深化,试点卓有成效。在试点实行区属保障性住房核准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复制成效经验,推动全领域、全流程审批环节的归并、精简、并行,实现审批流程革命性再造。今年上半年,完成南翔镇JDC2-0201单元18-05地块、37-05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核准,采用核准立项和出让合同环节并联审批模式,实现保障性住房项目“拿地即核准”,大幅压缩前期手续办理时间,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用。

为巩固改革成效,对已完成审批的保障房项目全程跟踪,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强化政策宣贯和业务指导,确保改革创新的“最后一公里”服务落实到位。以真新社区13-05地块保租房项目为例,创新审批模式后,启动评估仅7个工作日即完成批复,为企业节省审批时间1个多月,显著降低财务成本。企业得以聚焦结构创新和产品研发,打造高品质租赁住房,成为全市“建好房子”标杆项目。在开工建设过程中,主动跨前一步提供服务,进行项目推介,积极在线沟通,现场听取企业在项目核准流程中的实际需求与改进建议。通过审批改革的扎实推进和服务优化,切实提升了行政效能,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总结发现,企业的违规行为主要为未取得节能审查意见擅自开工建设问题。

发生违规行为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在办理前期审批流程时,对相关政策了解不透彻,忽略了这一环节,待到开工之后才报送;二是设计方案不稳定。虽然前期能耗水平未达审查标准,但随着项目的深入推进,后期已达到需做节能审查的能耗标准,然而此时已无法及时报送。

(二)下一步举措

    一是进一步加大相关规定文件的宣传力度,联动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审查各环节的相关单位,可根据企业核准、备案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初步判断能耗,提前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在过程中及时宣贯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到事前提醒,从源头上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率。二是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配足配强检查力量,加强科室间配合和互动,常态化开展情况通报和分析会商,切实保障监管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