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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3年08月07日 主题分类: 政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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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嘉定区区域性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出台背景

为促进我区区域性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区交通委的申请,区发改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开展工作,研究制定了《优化嘉定区区域性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方案》。

二、适用范围

嘉定区区域性巡游出租汽车运价。

三、主要考虑

一是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近年来,受网约车、社保缴费基数和车辆保险费上升、新冠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企业刚性成本逐年增加,主营收入逐年滑坡,近三年区域性巡游车企业的主营业务陷入亏损状态,营运车辆不断萎缩。因此,有必要通过优化巡游车运价机制,增加行业吸引力,擦亮巡游车这张城市名片。

二是稳定巡游车驾驶员队伍。近年来,本市职工收入水平稳步提高,但巡游车驾驶员收入却明显偏低,职业吸引力逐年下降。调整区域性巡游车运价,有利于增加驾驶员收入,稳定驾驶员队伍,进而提升服务质量,为乘客提供舒适、便捷的出行服务。

三是有效衔接前期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指出,各地要加快健全运价形成机制,建立完善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并定期评估完善。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新的市域巡游车运价机制于2022年1月15日起正式实施。我区区域性巡游车运价与市域巡游车差距进一步扩大,尤其是重大节日期间,平均每车次营收差距更大。结合巡游车行业现状,因此亟需进一步优化完善我区区域性巡游车运价机制。

四、具体内容

(一)优化运价结构

1.超起租里程运价由2.5元/公里调整为2.7元/公里。

2.低速等候费由每4分钟计收1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调整为每4分钟计收1.5公里超起租里程运价。

3.增设重大节假日附加费,春节长假期间附加费10元/单,国庆节长假及劳动节(五一小长假)期间附加费5元/单。

4.起租费、超运距加价、夜间加价维持不变。

(二)建立运价浮动机制

区域性巡游车运价管理形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模式,基准运价为基础运价、运价加价、计时计程(低速等候费)组成的运价,并分阶段扩大运价浮动幅度。第一阶段,自此次优化区域性巡游车运价机制实施之日起,浮动幅度分为+5%、0、-5%三档,由区域性巡游车经营者按运价浮动规则自主选择一档执行。第二阶段,浮动幅度扩大至上下浮动10%,浮动规则、具体实施时间及方案由区交通委牵头另行制定并发布。

(三)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与驾驶员人工费用、动力费用、车辆费用、运营管理费用等因素相挂钩的基准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区发改委会同区交通委自行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动态调整公式,每年对区域性巡游车运价变动幅度进行测算,并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布。当达到运价调整启动条件时,由区交通委提出运价调整书面建议,区发改委会同区交通委在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以累计幅度为上限,统筹确定具体调价幅度和方案,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实施时间

  调价方案202387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