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A23060002022003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日期: | 2022年06月01日 | 文 号: | 嘉发改公告〔2022〕1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告 |
嘉定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审批、核准等 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落实《嘉定区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嘉府规〔2022〕4号)要求,尽量降低疫情对项目建设的影响,加大项目协调推进力度,优化简化项目审批程序,现公告如下:
一、简化审批
针对审批制项目,已纳入我区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储备库),且投资总额小于1000万元(含)的项目,可免于审批项目建议书。
二、批复延期
2022年5月31日(含)之前,由我委受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节能审查申请并出具批复文件的,批复有效期自动顺延两个月。请相关审批单位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过程中予以支持。
本公告有效期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日
(业务咨询:投资计划科 69989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