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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17年02月04日 | 主题分类: | 区级部门预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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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主要职责
加强本区电力建设和用电节能工作,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业务范围:参与编制本区的电力发展规划,加强供电、用电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全区计划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协调推进电力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嘉定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无内设机构。
三、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关于嘉定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嘉定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94.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05万元,占100.00%。
(二)关于嘉定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嘉定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9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05万元,占100.00%;无项目支出。
(三)关于嘉定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嘉定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4.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发展与改革事务”72.82万元,其中:“事业运行”72.8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事务工作运行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2.85万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1.8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补贴费、福利费、节日费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8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1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5.49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5.49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8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89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按规定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关于嘉定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嘉定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94.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7.3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8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五)关于嘉定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嘉定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关于嘉定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2017年政府采购情况
嘉定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七)关于嘉定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2017年预算绩效情况
嘉定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2017年无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八)关于嘉定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2017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嘉定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2017年无车辆、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上海市嘉定区能源管理事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